“住房公积金”是给农民工画饼充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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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篇 2007-01-29 16:47:29
/ 个人分类:住房
目前我国有2亿多农民工,他们将逐步由亦工亦农向全职非农转变;由城乡流动向融入城市转变;由谋生存向追求平等转变。解决好他们的就业、福利、待遇、生活等问题,不仅涉及其切身利益,也直接关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题中应有之义。
近日,建设部部长汪光焘在全国建设工作会议上表示:住房公积金将不再是城里人专享的福利,依法扩大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逐步扩大到包括在城市中有固定工作的农民工在内的城镇各类就业群体。
消息一出,大快人心!但笔者心中由此亦生起疑虑---
笔者支持原创者的观点,从公平角度看,进城农民工是“享受国民待遇的产业工人”,理应像其他城镇就业群体一样,享受住房公积金等福利待遇。但从现实角度来看,享受住房公积金对于农民工只是象征性意义,更像是给农民工吃了一颗“定心丸”。换言之,这个“享受”现在对于农民工而言,恐怕有些“超前”了。
首先是谁来为农民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按照住房公积金制度,住房公积金应由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可现实情况却是,很多招用农民工的单位,若能按时足额给农民工发工资就算很不错了,要其再为农民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其难度之大可想而知。其结果可能是,要么拖着不办,就像拖欠农民工工资一样;要么“羊毛出在羊身上”,以克扣农民工的血汗钱来缴存住房公积金。对于农民工来说,他们何以接受?还不如把这笔钱直接发到他们手上呢!
其次是农民工需不需要住房公积金?名正言顺,他们从乡下的黑土地走出来,他们是农家的子弟,虽然“工作”在这座城市,对于大多数农民工而言,他们不需要在城里买房子,也根本买不起。享受住房公积金待遇远不如享受按时领到工资、不受社会对他们的歧视、子女上学能得到与城里孩子一样的待遇迫切,他们可能宁肯放弃住房公积金这只权利“大饼”,而希望政府能保障他们急需的、现实的、用得上的权利。
再次是住房公积金能否真正为农民工所用?笔者先避开那些“不可告人”的事儿不说,由于农民工的流动性很大,其住房公积金能否异地提取、使用,便成了一个关键性问题。目前全国有部分省市区住房公积金能否异地提取、使用,便成了一个关键性问题。据笔者咨询,目前全国有部分省市区(如江苏、山东、广西等),不再对住房公积金异地提取,同时,使用加以限制,但还有不少省市区并没有放开这个限制。这就意味着农民工只能在打工城市(缴存地)买房时才能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在家乡买房、建房时则无法使用。并且,住房公积金只能在买房时才能提取,这项不是霸王条款的“霸王规定”也使得大多数农民工跟很多城里低收入人群一样,只能让自己的住房公积金躺在账户里睡大觉。这笔钱虽然属于农民工,却不能为其所用,哪怕他生活贫困、没钱治病、没钱供子女上学,也无法动用这笔钱。如此,住房公积金对于农民工而言,几乎没有任何实际意义。
笔者并非反对让农民工享受住房公积金待遇,而意在表明,这是一项“超前”的待遇,要让其变成一项能享受的实惠,政府还有很多事情要做,否则,从广义上来讲,这是政府给农民工的又一温暖工程,从狭义上去看,很可能“住房公积金”是给农民工画饼充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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